掌上青島/青網訊 即墨男青年李某為了能讓變更顏色的車輛“合法”上路,煞費苦心的想出“高仿”車輛挪用其他車輛號牌,最終被交警查獲,男青年因涉嫌挪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處2000元罰款的處罰。
2017年8月16日下午14時,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在204國道鶴山路路口執(zhí)勤時,一輛懸掛魯B3Y2*F號牌的藍色東南轎車沿鶴山路由東向西行至204國道路口,發(fā)現有執(zhí)勤民警后,該駕駛員突然減速,這異樣的行為恰巧被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立即上前示意停車接受檢查。
執(zhí)勤民警要求出示雙證后,當事人順手出示了一個李某的駕駛證和一個京P29M6*號的行駛證,經執(zhí)勤民警核實,駕駛員李某(男,25歲,即墨市劉家莊鎮(zhèn)人),駕駛證無異常,而行駛證與眼前懸掛的號牌明顯不符,詢問李某什么情況時,李某瞬間的慌亂,前言不搭后語稱忘記帶了,打電話讓朋友來送。在等待過程中,民警查詢當事人出示的京P29M6*行駛證信息,顯示該車牌照屬于一輛轉出且逾期兩年沒有審驗的藍色“東南”轎車,而魯B3Y2*F車輛也是一輛藍色“東南”轎車,是巧合還是另有隱情?細心的民警立即對查處的該車輛進行仔細的檢查,發(fā)現查獲的魯B3Y2*F車輛的架子號正是京P29M6*的車架子號,查處的車輛就是逾期兩年沒有審驗的京P29M6*,京P29M6*車輛涉嫌挪用了魯B3Y2*F車輛的號牌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民警當即將車輛查扣。在證據面前李某已目瞪口呆,對自己挪用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后經公安交通管理應用平臺查詢得知,查扣車輛的原車顏色是灰色,于2017年5月2日將車輛顏色變更為藍色,是為了能“合法”的上路,李某才煞費苦心的想出“高仿”車輛這一奇招。
根據在《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李某因涉嫌挪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處2000元罰款的處罰。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丁升 華祥 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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