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1月15日報道 法國傳奇女演員凱瑟琳·德納芙回應她前幾天簽署的批評好萊塢#MeToo#等反性騷擾活動“矯枉過正”“快速正義”的百人聯(lián)合宣言,在宣言引起一些后續(xù)言論和爭議后,德納芙又以個人名義在法國《解放報》發(fā)布公開信,詳述她對于“女權”“反性騷擾運動”的立場。
德納芙對宣言可能冒犯了的性騷擾受害者道歉,并批評有些簽名者的引申言論已背離宣言的原意。但她強調宣言是有力的,擔憂如今“人人都能做出審判”“媒體私刑”“審查藝術”的氛圍會毒害社會。并強調自己是女權主義者,在1971年她就聯(lián)名反對墮胎有罪的法律。她駁斥那些“出自戰(zhàn)略原因而支持我的保守派、種族主義者和守舊者”,“我是一個自由的女性”:
德納芙說:“是的,我在那份請愿上簽了名,但是,今天看起來很有必要強調一下:我不同意某些同樣簽署了請愿的人在此基礎上對其進行各自的解讀,扭曲了原文的精神。”
她指的人疑似包括前電臺主持人Brigitte Lahaie,Lahaie近日發(fā)表了“女性可以在強奸中得到高潮”的言論。
德納芙不點名表示這樣的發(fā)言“比直接朝強奸罪受害者臉上吐口水還要惡劣”:“這樣的話不僅向那些慣于使用權力或性去摧毀別人的人暗示‘這事不那么嚴重’,而且當一個人簽署宣言向某些人開戰(zhàn)時,他應該避免將對方拉入自己的口不擇言的言論中。這毫無價值。很明顯,原文沒有一點說到‘性騷擾是好的’,不然我根本不會簽字?!?/p>
而德納芙也詳述了自己的立場,她認為那封聯(lián)合宣言如果不是完全正確,也是鏗鏘有力的。她說:“是的,我喜歡自由,我不喜歡我們的時代的這個特征:每一個人都覺得自己有權利去審判,去仲裁,去譴責。如今在社交媒體上的簡單的譴責就能變成刑罰,就會讓人丟掉工作,而且有時候,經常,被媒體處以‘私刑’。我不為任何事情找借口,我不會去對這些男人的罪惡下定論,因為我沒有這個資格,而且我們之中很少有人有這個資格。……不,我不喜歡這樣的團體性思維。”
德納芙表示,自己17歲時就開始演戲(如今74歲),在生涯中“目睹過超過‘讓人窘迫’的程度的狀況,也通過別的演員得知了一些電影人濫用權力的懦夫行為。”但她強調,“但我沒法去代替我的姐妹們說話。”她簽署聯(lián)合公開信的基本原因是,擔心目前的現(xiàn)狀會造成“對藝術的清洗”:“我們要去焚燒七星詩社的薩德作品嗎?要把達·芬奇定名為戀童癖藝術家、去清除他的畫作嗎?要把高更的作品從博物館的墻上拿走嗎?要毀掉埃貢·席勒的畫嗎?要禁掉菲爾·斯柏克特做的專輯嗎?這個‘審查’的氛圍讓我無語,而且擔憂我們社會的未來。”
“有時我會被報道‘不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德納芙提醒說1971年,自己是簽署西蒙娜·德·波伏娃寫下的“保衛(wèi)墮胎權利、呼吁墮胎合法化”宣言的343個女性之一,曾經法國法律規(guī)定禁止墮胎。
“這就是我為什么要對保守派、種族主義者和守舊者——一切出于戰(zhàn)略目的支持我的人說:我不會被愚弄,我既不會感激他們,也不會與他們成為朋友,恰恰相反。我是,并且一直會是一個自由的女性。
我懷著暖意,致敬那些感到被那封聯(lián)合公開信冒犯了的所有可憎行徑的受害者,我道歉,這份歉意是致以她們,并且只致以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