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專項行動能夠催生出“洗稿”方面的官方整治個案,則會推動法律在“洗稿”方面的界定。
據報道,國家版權局、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聯合啟動“劍網2018”專項行動,旨在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此次專項行動自7月上旬開始,持續(xù)4個多月。尤其引人關注的是,專項行動首提整治自媒體“洗稿”行為。
在通氣會上,幾部門表示,將重點打擊未經許可轉載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和未經許可摘編整合、歪曲篡改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堅決整治自媒體通過“洗稿”方式抄襲剽竊、篡改刪減原創(chuàng)作品的侵權行為,著力規(guī)范搜索引擎、瀏覽器、應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網絡轉載行為。
這無疑是有的放矢:一段時間以來,網絡上隔三差五就會曝出抄襲、“洗稿”等現象,許多所謂的大號也經常涉入其中。遺憾的是,雖然備受爭議,但這顆毒瘤似乎難以剜除——即便有些人或機構在法律上已被明確認定為抄襲事實成立,微薄代價也不妨礙他們繼續(xù)活躍在各大創(chuàng)作平臺之上,通過“粉絲經濟”收割。到頭來,有些所謂的創(chuàng)作者因剽竊、“洗稿”而備受詬病、屢遭舉報,卻依然“活得很好”。
此前有媒體報道,有自媒體機構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洗稿”產業(yè)鏈、“爆款”制造團隊。有第三方平臺發(fā)布的數據也顯示,內容侵權現象已經相當泛濫,甚至有一半以上的原創(chuàng)作者都曾經遭遇過抄襲、剽竊、“洗稿”。
抄襲、洗稿猖獗,背靠著法律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的現實。這對那些堅守版權底線的原創(chuàng)作者和機構難言公平,也形成了逆淘汰效應:這助長了“流量為王”不顧基本底線的創(chuàng)作環(huán)境,也惡化了公共空間的信息環(huán)境。
此次“劍網2018”專項行動,對準當前創(chuàng)作環(huán)境下的版權保護,無疑是正本清源之舉,也呼應了很多人的期待。在自媒體盛行、平臺林立的背景下,這也來得頗為及時。
對許多堅守原創(chuàng)的創(chuàng)作者來說,他們也期望,四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能發(fā)揮出更加持久的效應,在增強公眾版權意識的同時,也能在法律上進一步推動版權保護,包括降低維權成本,增加侵權成本,尤其是通過官方性質的整治個案,進一步在法律上界定清楚像“洗稿”這樣的侵權行為。
按照現行著作權等相關法律,版權不保護思想和創(chuàng)意,而是保護思想的表達方式。但廣受詬病的“洗稿”行為,鉆的就是這個漏洞,以避開法律上的抄襲指控。正因如此,許多維權者在面對“洗稿”侵權時,選擇主動放棄法律渠道維權,而通過自己曝光或對罵的方式“懲戒”侵權者。事實證明,這樣的無奈之舉很難奏效,甚至還會引發(fā)一些于己于人都不利的負面影響。
可以想象,如果專項行動能夠催生出“洗稿”方面的官方整治個案,則會推動法律在“洗稿”方面的界定,最終讓法律發(fā)揮出“定紛止爭”的作用。
真正的內容繁榮,只能來自原創(chuàng),真正的抄襲、“洗稿”不可能產生好作品。期望專項行動可以起到示范效應,并進一步轉化成法律成果,推動網絡時代的版權保護,讓維權更易,讓侵權更難。(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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