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興某商場內,一名男子出手闊綽到金店一次消費三四十萬元,且對商品樣式不聞不問,約定第二天還來。這樣非常規(guī)的購物行為,很快引起了店員和大興警方的注意。新京報記者從大興警方獲悉,經調查該男子因涉嫌幫助犯罪分子洗錢,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
“他一次性消費了四十萬的金條,第二天又來了,也是購買了大量金條,而且說明天還會來,讓我們備貨?!贝笈d區(qū)某商場一家金店店員介紹,3月13日下午,一名頭戴鴨舌帽的男子來到金店,他沒有急于挑選黃金,而是坐在柜臺前玩起了手機。之后,他提出要購買金條,不詢價也不驗貨,直接刷卡結賬,之后也并不關心自己購買的商品,而是繼續(xù)坐在原地看手機,不久后再次提出刷不同的銀行卡購買金條。就這樣連續(xù)兩天,該男子陸續(xù)在金店購買了幾十萬的金條,反常的消費行為讓店員感到蹊蹺,終于在男子第二天消費后報了警。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嫌疑男子兩次到金店的時間都是下午兩三點,客流相對較少的時候,每次到店后都會分幾次刷不同的銀行卡購買大量金條。“他一直拿著手機看,像是在等待接收指令?!泵窬鶕?jù)該人異常的購物行為,推斷其大量購買金條的行為與其實際消費能力并不相符,很有可能是在幫助詐騙分子利用黃金進行洗錢。3月15日,當嫌疑男子再次來到黃金店鋪,消費50余萬元購買金條時,被在此蹲守多時的民警抓獲。“銀行卡不是我的”“我來幫老板買金條”“我不認識老板”,面對民警的詢問,嫌疑人楊某老實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據(jù)了解,楊某是一名快遞員,前不久聽朋友說有一個日薪500元的工作,當天就能拿到報酬。在利益驅動之下,楊某明知采買黃金實際上是幫助犯罪分子洗錢,仍鋌而走險,賺取違法收益。目前,嫌疑人楊某已被大興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警方提示:洗錢是違法犯罪行為,廣大市民不要被高額利潤誘惑,使用自己或者他人的銀行卡以取款或買黃金等方式幫助轉移來路不明的錢款。一旦參與洗錢活動將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在生活中也要合法使用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不要出租、出售,或將其借與他人使用,以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為電信詐騙等違法活動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