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肖捷表示,個稅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基本考慮是,將部分收入項目,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還將考慮制定另一項政策,將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除此之外,可能還有其他專項扣除項目予以考慮,目的為了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個稅改革除了提高起征點以外,公眾一直期待從公平的視角對個稅政策作出科學的制度安排。從介紹來看,除了個稅起征點可能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之外,贍養(yǎng)撫養(yǎng)支出、首套房貸利息等支出將抵扣個稅,二孩家庭教育支出也將納入個稅抵扣范圍,個稅征收考慮家庭情況尤其是教育、房貸負擔終于邁出了步伐,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無疑值得期待。
其實,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也符合國際慣例。為了保證稅收負擔公平,不少國家在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問題上實行的是夫妻聯(lián)合申報或家庭申報。比如,在美國,常規(guī)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隨納稅人申報狀態(tài)、家庭結構及個人情況的不同而不同,納稅人稅前抵扣項目很多,投資買房、按揭利息、子女學費、看病就醫(yī)、撫養(yǎng)贍養(yǎng)等大項就能抵扣一半個稅。在德國,征稅的類別以納稅人的家庭狀況加以區(qū)分,如已婚家庭子女未滿18歲、子女在上學的、由于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如生病)造成高額開支等情形,可以少交稅。
國人普遍有傳統(tǒng)家庭倫理觀念,家庭是社會的重要細胞與消費的主要單位,家庭收入水平將直接決定家庭成員生活水準。個稅以家庭為單位征收,二孩家庭教育支出、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等內容體現(xiàn)了公平理念。
當然,實行個人所得稅綜合稅制改革,按家庭收入征收個稅付諸實施,還有許多事要做。比如,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夠完善,民眾誠信道德水平與發(fā)達國家存在差距,稅務部門缺乏完善的監(jiān)管機制。再比如,個人隱性收入與家庭成員收入,贍養(yǎng)、撫養(yǎng)人口,家庭成員就業(yè)、教育等具體情況不夠透明。在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尚未完全打破的語境下,家庭成員的界定還不能單純以戶口本來判斷。再比如,稅務部門面對無數(shù)家庭征稅,不便由單位代扣代繳個稅,給稅務部門增加了工作難度。按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還存在一定的技術障礙。
但是,二套住房認定已經(jīng)推行多年,不動產(chǎn)登記制度早已建立,社會征信系統(tǒng)逐步完善,隨著稅收征管法的推進,相關部門啟動全國稅務系統(tǒng)個人信息聯(lián)網(wǎng)工作,以家庭收入征收個稅的時機基本成熟。此前深圳提出,個稅征收將考慮贍養(yǎng)費稅前扣除,為個稅改革開了好頭。希望其他地區(qū)跟進嘗試,希望國家相關部門在總結吸收地方經(jīng)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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