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大促期間,有不少消費者遭遇了搶到“特價機票”卻出不了票,進而被要求退票的情況。據了解,這些特價機票之所成為空頭支票,原因是商家工作人員在價格投放時存在嚴重的操作失誤,由于訂單數量和金額特別巨大,不得不對所有失誤操作的報價單進行撤銷,且只能給予500元的賠償金。
毫無疑問,這次“失誤”產生的連鎖反應是巨大的,無論是對商家還是消費者都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然而,“失誤”可以理解,但造成的后果是否就能簡單地“情有可原”呢?根據第三方平臺“出行保障”要求,若商家無法按照訂單約定出票,而買家另行購買機票時產生差價的,應由平臺上的相應代理商承擔。由此而見,“出行保障”是第三方平臺與代理商共同為消費者作出承諾,若代理商失約,平臺方也應該首先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即使代理商操作失誤,那平臺方作為信息審核發(fā)布方,是否要承擔部分消費者的損失,這也值得商榷。
既然第三方平臺打出“出行保障”的旗號,也應該拿出相應的作為。第三方平臺與代理商都應該主動作為,積極與消費者溝通聯(lián)系,拿出更符合消費者預期的補救措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盡可能減少消費者的損失與影響。既然出現(xiàn)失誤,就要有承擔失誤的勇氣。這注定是一項亡羊補牢的工作,但只要拿出更多真心與誠意,贏回消費者的信任,“為時未晚”。(陳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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